转发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等关于征求<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(征求意见稿)><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>意见的通知》 2019-08-01 |
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住房和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水利(水务)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(委、局),国务院有关专业部门工程监理管理机构,各有关单位: 根据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改革精神,住房和城乡建设部、交通运输部、水利部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共同起草了《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(征求意见稿)》《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(征求意见稿)》,现征求你们意见,请于2019年8月30日前将意见函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。 联系人及电话:卢文辉 010-58933790 58933530(传真) 电子邮箱:luwh@mohurd.gov.cn 地址: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9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筑市场监管司(请在信封上注明“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制度规定征求意见”字样),邮编:100835。 3.起草说明
(此件主动公开) |